|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27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別风险提示 1.集装箱行业的周期性风险。受供求关系变化影响,集装箱航运业具有周期性特点。对集装箱航运服务需求的减少或行业运载能力的过度增加,均会引致运价一定程度的下降,并可能使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的船舶资产发生一定贬值,进而对本集团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对全球贸易额和中国进出口额依赖的风险。本集团经营业绩受运量影响,而运量取决于全球贸易额和中国进出口额。如果贸易额下降或中国出口额增长放缓,导致市场对航运服务需求的减少,可能对本集团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相关成本上升的风险。本集团的成本目前主要包括集装箱货物费、港口费、燃料费等。该等成本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果相关因素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导致本集团的营业成本增加,进而可能对本集团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A股发行的股东不享有本集团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可供分配利润。本集团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可供分配利润,部分按面值以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数额为3,316,500,000元,即每10股分配5.5股红股。 本集团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可供分配利润扣除上述分配之后,将以现金股利方式派发,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实施。 上述可供分配利润将基于本集团截至2007年6月30日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计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两者中的孰低者。 上述分配方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股东会议和H股股东会议分别以特别决议方式批准。 根据上述分配方案以及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约为486,580万元,其中,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约331,650万元,已于2007年10月15日分配完毕;所余可供分配的现金股利约为154,930万元,根据公司2007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的决议,该等现金股利按照每股0.1658元,向截至2007年12月11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分配,并于2007年12月24日派发。 按照最近三年一期期末的股本计算,本集团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807元、0.560元、0.111元和0.203元,若假设上述股票股利分配后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的备考基本每股收益则分别为0.521元、0.361、0.072元和0.131元。本集团2007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为2.818元,若假设上述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分配后2007年6月30日的备考每股净资产为1.297元。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年度的股本变化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1、发行人名称(中文):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或"本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CHINA SHIPPING CONTAINER LINES COMPANY LIMITED 2、注册资本:人民币934,65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绍德 4、成立日期:2004年3月3日 5、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27层(邮政编码:200122) 6、电话号码:8621-6596 6666 7、传真号码:8621-6596 6498 8、互联网网址:http://www.cscl.com.cn/ 9、电子信箱:IR@cnshipping.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前身为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关于组建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批复》(交水批[1997]268号)批准,于1997年8月28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工商局")注册成立。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关于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4]32号)和《关于设立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4]49号)批准,中国海运以其全资拥有的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海有限")的净资产作为出资独家发起设立本公司,中海有限截至2003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为本公司总股本383,000万股,全部由中国海运持有。本公司于2004年3月3日在上海工商局登记注册。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独家发起人和控股股东是中国海运,目前持有本公司559,55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9.87%。中国海运成立于1997年10月7日,目前注册资本为 662,022.7万元,主要生产经营地位于上海,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之一。 本公司由中海有限整体变更成立。中国海运以截至2003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83,000万元折合为本公司总股本383,000万股。中海有限的整体资产和业务依法全部由本公司承继。 三、股本情况 (一)发行前后股本的变化情况 本公司现总股本为934,650万股;假设本次发行股数按上限(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0%)233,662.5万股计算,本次A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SS代表国有股股东,是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 (二)股份流通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国海运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份。 (三)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四)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五)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根据本公司的了解,中国海运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并无关联关系,本公司并不知晓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四、主要业务 (一)经营范围 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国际船舶运输(含集装箱班轮运输),集装箱制造、修理、租赁,船舶租赁,自有集装箱、自用船舶买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主营业务 本集团主要从事集装箱运输及相关业务,业务范围涉及集装箱运输、船舶租赁、揽货订舱、运输报关、仓储、集装箱堆场、集装箱制造等。本集团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本集团成立以来,业务迅速发展增长,已成为全球主要的集装箱运输公司之一,在建立国内稳固的运营基础上,服务范围覆盖全球并在核心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占据坚固的地位。在权威机构Axsmarine截至2007年7月1日的全球班轮公司运力排名中,本集团位于全球第六位,中国第一位。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共经营151艘集装箱船舶(不包括驳船),总运力达427,107 TEU,在国外104个和国内30个港口挂靠。随着租赁及自有船舶数量以及船舶运载量的增加,本集团积极增加国际航线和国内航线数量,已覆盖全球贸易的主要区域,先后开辟了中国各主要港口至日本、韩国、东南亚、南亚、澳大利亚、欧洲(地中海)、美洲、西非、波斯湾等数十条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和国内沿海内贸线及外贸内支线。 (三)销售方式和渠道 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广泛的销售和服务网络,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共拥有98个境内和118个境外销售和服务网点,另外还有82个境外销售和服务公共代理。这些全球性的航线网络和销售服务网络,使得本集团可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门到门"服务。 (四)行业竞争情况 国际集装箱运输业的竞争十分激烈。根据Axsmarine在2007年7月的统计,以运载能力计算,全球二十大承运人控制了大部分集装箱运载能力,但国际集装箱运输业的经营仍然非常分散,全球共有超过450名承运人。就提供服务的国际航线而言,本集团须与广泛的世界性、地区性承运人竞争。除单个公司,本集团还面对来自多个集装箱航运公司组成的联盟的竞争。联盟制定的运价对若干航线的整体运费具有重要影响,可能直接影响各航线的供需平衡。 (五)竞争地位 本集团是中国最重要的集装箱航运企业之一,在全球集装箱运输市场中占据领导地位。本集团自成立以来,以快速的业务增长迅速跻身于全球十大班轮公司行列,是以中国为基地的全球最大和增长最快的集装箱航运公司之一。近三年,本集团集装箱船舶运力从2004年初的206,327TEU增长至2007年6月的427,107TEU;集装箱保有量从2004年初的451,529TEU增长至2007年6月的826,162TEU;营业收入从2004年的2,166,158万元增长至2006年的3,090,816万元。 (六)竞争优势 其他竞争对手相比,本集团的主要优势在于:(1)拥有卓越的品牌优势和领先的市场地位,并跻身于全球十大班轮公司行列;(2)拥有强大的船队规模和良好的船队结构;(3)拥有反应灵活、覆盖广泛的全球化销售网络;(4)拥有稳固的内贸市场地位,内贸盈利持续增长,占据了内贸航线市场最大的市场份额;(5)运营效率不断提升、成本控制精细有效;及(6)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有效。 五、资产权属情况 (一)船舶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经营(包括自有经营和租赁经营)的船舶共有151艘,总运力达427,107TEU,平均船龄为7.6年,其中79艘为自有船舶,72艘为租赁船舶。同时,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共订购17艘船舶,运力合计166,050TEU(其中1艘船舶已于2007年9月9日正式交付);已订租15艘船舶,运力合计38,306TEU(其中1艘船舶已于2007年7月6日正式交付)。这些船舶将在未来几年陆续投入运营。 (二)集装箱 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集装箱保有量为826,162TEU。其中,自有箱406,634TEU,占总保有量的49%;租箱419,528TEU,占总保有量的51%。 (三)主要房屋及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在三项房地产权证项下拥有建筑面积合计11,007.36平方米的房屋及该等房屋所占用的1,262.6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上海中海洋山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拥有面积为131,457.10平方米的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此外,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第三方租赁61处房屋用作办公用途。 (四)商标 本集团目前不拥有任何注册商标。中国海运将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工商局")注册的4件图形商标无偿许可予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使用,许可使用期限截至该等商标注册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该等商标的注册有效期限得以延展或重新注册的,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有权在延展或重新注册的有效期限内继续无偿使用。根据相关协议,中国海运有义务和责任维持和保障其对上述商标的权利(包括及时续展商标注册有效期)。 (五)专利 本公司拥3项实用新型专利。 (六)互联网域名 本公司拥有国内顶级域名cscl.com.cn。 (七)特许经营权 本公司目前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及《承运转关运输货物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也持有其经营业务所需的经营资质。此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从事经营活动必需的经营资质。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本集团主要从事国际、国内集装箱运输及相关业务。本公司的独家发起人和控股股东为中国海运。目前,中国海运自身并不直接开展水运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中国海运通过其所控制的子公司(包括本集团)经营航运业务,并从事码头、集装箱制造、综合物流、船务代理、空运代理、船舶管理、修船工业等辅助产业。目前,中国海运控制的其他企业虽然存在拥有船舶或开展运输业务的情况,但是,按照中国海运"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战略部署和管理思路,各专业板块在核心业务、资产构成、货物类别、服务对象或经营区域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在本集团的经营业务方面,本集团与中国海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中国海运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中国海运于2007年8月29日向本集团作出不竞争承诺,并与本公司签订《不竞争协议》。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指2004年-2006年及2007年1-6月)内,本集团经常性关联交易支出包括:(1)集装箱底盘车租赁;(2)集装箱租赁;(3)房屋租赁;(4)代理管理和船舶代理及货运代理;(5)内陆支线运输;(6)装卸服务;(7)集装箱管理;(8)光租船舶;(9)期租船舶;(10)修船服务;(11)物资或服务供应;(12)堆场服务;(13)资讯科技服务;(14)商务用车租赁;(15)陆上集装箱运输;及(16)船员供应。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常性关联交易收入包括:(17)卖舱收入;(18)租用船舶收入;(19)箱管收入;及(20)电信收入。 报告期内的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21)商标许可使用;(22)集装箱供应总协议;及(23)保证及弥偿保证协议。 报告期内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1)购买船舶;(2)购买集装箱;(3)上海浦海航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注资;(4)收购五洲航运有限公司股份;(5)成立上海中海洋山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6)期租船舶担保;及(7)中国海运为本公司于2007年6月12日公开发行的发行总额为18亿元的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 2、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公司章程》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程序,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对此,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定。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收入、支出占公司相应收入、支出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注:公司收入总额包括营业收入;公司支出总额包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二)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06年度取得的薪酬合计288.9万元。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2006年本公司向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总额分别约为73.1万元、62.7万元和153.1万元。 (六)本公司的H股股票增值权政策 根据本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计划及计划实施办法,本公司增值权计划下的参与人为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不包括独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下属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人员。该增值权计划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为2005年10月12日。本公司增值权分三次授出,合计授出的增值权总额应不高于本公司总股本的2%,即12,060万份的股票增值权。本公司已两次授出股票增值权,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5%,第二次授予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75%。 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的独家发起人是中国海运,目前持有本公司559,55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9.87%,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海运成立于1997年10月7日,目前注册资本为662,022.7万元,主要生产经营地位于上海,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之一。目前,中国海运及其控制的企业(含本集团)拥有的船舶载重量吨位居全国第二位,沿海货运量和沿海客运量居全国第一位,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国有特大型航运企业集团。 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资委。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报表和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4、非经常性损益表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千元 5、主要财务指标 注:2007年1-6月的资产周转比率乘以二推算到全年,以保持一致。 6、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1)2007年1-6月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2)2006年度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3)2005年度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4)2004年度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年修订)》的要求计算。 7、备考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 经商务部批准,本公司于2007年10月15日实施了股票股利分配,按10送5.5的比例向股东派发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派送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增加至93.465亿股。根据公司2007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可供分配的现金股利约154,930万元,按照每股0.1658元向截至2007年12月11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分配,并于2007年12月24日派发。 下表为假设上述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均已完成分配情况下的2007年6月30日的备考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以及假设上述股票股利完成分配情况下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以及2007年1-6月的备考每股收益: 单位:元 8、盈利预测 本集团按照国家现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编制了2007年度盈利预测报告。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为323,057.1万元。众华沪银已审核该盈利预测报告,并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沪众会字(2007)第2704号)。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管理层以本集团报告期经审计的申报财务报告为基础,完成了以下分析与讨论。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的构成及结构分析 截至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和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分别为246.04亿元、283.28亿元、307.09亿元和328.59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分别占当期总资产的37.7%、26.7%、24.2%和30.5%。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为本集团主要的流动资产项目。非流动资产合计分别占当期总资产的62.3%、73.3%、75.8%和69.5%,主要由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所构成。 截至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和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8.63亿元、34.27亿元、29.16亿元和38.42亿元。2004年本公司发行H股,在2005年陆续投入使用,导致2005年末货币资金余额有较大幅度的下降。2006年,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导致了2006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下降。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业务经营情况良好、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较多;并且本期建造船舶支出较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少,因此2007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较2006年末有较大增加。 截至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和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44亿元,1.23亿元,1.29亿元和2.24亿元。本集团应收票据主要来源于本集团内贸运输业务。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应收票据余额占流动资产比例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2007年上半年,本集团内贸业务运输量及运输收入均大幅度增长,并培育了一批大客户,大客户信誉程度较好,能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故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应收票据余额有较大增长。 截至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和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8.69亿元、33.74亿元、36.56亿元和51.41亿元,,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受本集团业务收入增长的影响。2007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较2006年末有较大增长还受本集团国际航线所占营业收入比重大、国际航线的应收账款周转期一般较长、并且相对集中于年末结算的影响。 截至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和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存货余额分别为2.50亿元、5.55亿元、6.36亿元和6.96亿元,呈逐年上升趋势。存货期末余额的上升主要是因为本集团船队规模的逐年上升使存放的燃料数量增加,此外2004年到2006年燃料价格的不断上升也导致当期存货期末余额增加。 本集团经营的集装箱航运业务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因此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占本集团非流动资产的比重最大,报告期内,期末合计占比一直保持在99%左右。在本集团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合计中,船舶和集装箱占了绝大部分。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船舶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余额合计为178.34亿元,集装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余额合计为45.23亿元,两者占到了本集团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合计的98.6%。本集团固定资产余额的增长主要受固定资产原值余额增长的影响,主要为本集团所拥有的船舶和集装箱资产的增加。2007年1月,本集团将以前年度签订的一批长期集装箱租赁合同(按原合同确认为融资租赁)改为一年期的经营租赁合同,与原合同相关的融资租入集装箱于2007年1月终止确认、转出固定资产,导致了本集团2007年6月30日的固定资产原值余额较2006年末有所下降。 (2) 负债的构成及结构分析 截至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和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总负债分别为102.38亿元、118.76亿元、145.08亿元和158.27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分别占当期负债的32.4%、31.3%、33.3%和33.2%,非流动负债合计分别占当期负债的67.6%、68.7%、66.7%和66.8%。本集团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组成。 本集团2004年末的短期借款余额为3.82亿元。2005年末本集团归还了所有的短期借款,2006年末本集团短期借款余额增加到4亿元,主要是流动资金借款。截至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短期借款已全部归还。 本集团近年来受业务收入增长的影响,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05年末和2006年末的应付账款余额较前一年度分别上升24.4%和23.4%,2007年6月30日的应付账款余额较2006年末上升38.8%,主要因为应付账款的结算相对集中于年末,因此导致年中的应付账款余额较高。 本集团2004年末、2005年末和2006年末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呈上升趋势。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06年末有所下降。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的变化主要受本集团的借款归还计划影响,包括长期借款和融资租赁款。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的下降还受本集团部分集装箱融资租赁合同改为经营性租赁合同的影响。 本集团2004年末、2005年末和2006年末的长期借款余额逐年上升。2006年末的长期借款余额比2005年末增加了5.07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为新造船舶增加项目贷款所致。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长期借款余额较2006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由于根据还款计划,本集团归还了部分贷款,同时本期新增长期借款较少。 本集团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应付债券余额为17.75亿元,全部为应付企业债券。本集团于2007年6月12日公开发行了07中海集运债,募集资金18亿元。 本集团2004年末、2005年末和2006年末的长期应付款余额逐步增长,主要是由于业务经营规模扩大而导致的集装箱融资租赁增多的原因。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的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06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因为2007年1月本集团将以前年度签订的一批长期集装箱租赁合同(按原合同确认为融资租赁)改为一年期的经营租赁合同,导致了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减少。 本集团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005年末较2004年末有较大的增长。主要是由于2005年境外附属公司业务增长较快使其盈利水平比2004年有较大的增长。 2、经营成果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国际及国内集装箱航海运输的营运及管理。2005年和2006年,本集团的营业收入相对上一年分别增长32.1%和8.0%。本集团的营业收入来自于两个业务板块,即班轮业务和租船业务,其中,班轮业务是本集团的最主要业务收入来源。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班轮业务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98.2%、99.3%、99.4%和99.6%。 集装箱航运业务的收入主要由货运量和货运价格共同决定。从运量来看,2006年国际航线约占本集团总运量的67.3%。从收入来看,2006年国际航线约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86.6%。欧洲/地中海和北美洲航线为本集团最大的两条国际航线。 2005年,本集团集装箱航运业务的货运量为4,597,395 TEU,比2004年增长25.8%,2006年,本集团集装箱航运业务的货运量为5,657,954 TEU,比2005年增加23.1%。2007年1-6月,本集团集装箱航运业务的货运量为3,328,459 TEU,较2006年同期增长了25.8%。 从单箱收入来看,2005年,国际航线市场形势良好,单箱收入较2004年上升7.5%;内贸航线单箱收入较200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受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所致。 2006年,国际航线单箱收入为较2005年下降13.6%,这是因为2005年底至2006年上半年,由于市场对新增运力的担忧,个别班轮公司主动实施压价,使市场竞争加剧,欧洲/地中海线等国际航线运价下降幅度较大。内贸航线单箱收入较2005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2006年本集团收购五洲航运后,将其实现的珠江三角洲短途驳运业务的运费收入归于内贸业务反映,此部分业务的运费收入较低,影响了内贸业务的整体平均单箱收入。如果去除此部分影响,本集团2006年内贸实际的单箱收入较2005年仍有所上升。 2007年1-6月,国际航线单箱收入为7,002元,与2006年基本持平。其中,欧洲/地中海线运价持续走强、北美线的运价基本持稳,但国际航线单箱收入未见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集团加大了返程货的揽取力度,以改善往返程运输不平衡的局面,因此北美线返程货货量增加较快,返程货的运价较低,拉低了整体的平均单箱收入,但返程货的增加有利于提高本集团的收入和盈利;二是因为航线结构的调整,本集团新辟中美洲、北非新航线、并加大中东航线的运力投入,航线运量占比上升,但该等航线平均单箱收入低于北美、欧洲/地中海线的单箱收入,因此拉低了整体的平均单箱收入。2007年1-6月,内贸航线发展势头良好,本集团的单箱收入较2006年增加了9.0%。 (2)营业成本构成 本集团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集装箱及货物成本、船舶及航行成本、支线及其他成本。2006年,集装箱及货物成本占本集团营业成本的50.1%。船舶及航行成本占36.1%。支线及其他成本占13.7%。从营业成本合计数来看,2005年和2006年本集团营业成本分别较上一年增长了48.3%和22.4%,主要是受集装箱及货物、船舶及航行成本上升较快的影响。从单箱成本来看,自2005年以来,本集团的单箱成本不断降低;2007年1-6月,本集团的单箱成本比2006年降低9%。 (3)营业毛利率变动分析 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本集团的营业毛利分别为54.30亿元、49.07亿元、19.01亿元和19.03亿元,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5.1%、17.1%、6.2%和10.9%。虽然本集团2005年和2006年的航线运力和运量都有增长,但营业毛利和营业毛利率仍有所下降,原因如下: 2005年,本集团营业毛利和营业毛利率的下降主要是受燃油价格上升的影响。2005年,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升,导致本集团的燃油平均价格上涨37.9%,减少了本集团营业毛利12.43亿元。 2006年,本集团营业毛利和营业毛利率仍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是受重要航线运价下跌、燃油价格上升双重影响所至。2005年底至2006年上半年,由于市场对新增运力的担忧,个别班轮公司主动实施压价,使市场竞争加剧,引发欧洲/地中海线等国际航线运价下降幅度较大、平均年单箱收入降低了20.4%。2006年,由于本集团全年平均运价的下降,本集团年收入减少约42.58亿元,从而直接影响了2006年本集团的营业毛利和营业毛利率的水平。同时,2006年,国际原油价格继续大幅度上升,导致本集团的燃油平均价格上涨27.6%,减少了本集团营业毛利14.26亿元,从而也导致了营业毛利率的下降。 2007年上半年,欧洲航线、内贸航线等重要航线的运价恢复上升、运量有较大增长,此外,得益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回落、以及本集团精细化成本管理政策的成效显现,本集团的营业毛利和营业毛利率的水平已有所恢复。 (4)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本集团的管理费用分别为4.07亿元、4.41亿元、4.81亿元和3.18亿元,分别占收入的1.9%、1.5%、1.6%和1.8%。本集团的财务费用分别为4.87亿元、4.09亿元、5.18亿元和1.7亿元,分别占收入的2.2%、1.4%、1.7%和0.9%。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 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分别为39.79亿元、33.79亿元、6.69亿元和12.2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4%、11.8%、2.2%和7.0%。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下降主要受营业毛利下降的影响。 3、现金流量分析 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22亿元、50.46亿元、23.80亿元和16.03亿元。2005年和2006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主要是受行业周期、运费水平下降、成本上升等综合影响。2007年上半年,随着国际航运市场的回暖,以欧洲航线为代表的国际航线陆续走出低谷并企稳走强,以及内贸航线的增长,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回升较快。本集团经营现金流量的结构较为稳定,主要的现金流入为提供班轮运输服务所产生的运费收入,主要的现金流出为日常运营中所需支付的各类费用,如装卸费、港口费、燃油费等。本集团主营业务较为突出,且目前行业回暖速度加快,本集团现金流状况有望在未来保持稳定增长。 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本集团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2.51亿元、-51.39亿元、-24.12亿元和-4.65亿元,呈下降趋势。本集团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入较少,主要来自于投资收益以及处置固定资产而收到的现金。本集团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用于购建船舶及集装箱固定资产。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出逐渐减少主要是受本集团造船造箱等资本开支减少的影响。 2004年、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6月,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4.96亿元、-22.84亿元、-4.20亿元和-2.41亿元。报告期内本集团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亦呈下降趋势,2004年本集团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明显较多的原因是当年本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净额71.60亿元。报告期内本集团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呈下降趋势。 4、影响本集团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影响本集团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为全球和中国的宏观经济和贸易水平、航运市场的价格波动、运力状况、成本因素以及汇率波动。 5、本集团的主要财务优势 本集团的主要财务优势为成本优势、较强的融资能力以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十、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一)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本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制订股利分配方案,须经本公司半数以上董事表决同意;股利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将充分考虑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根据本公司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业务开展状况和发展前景、公司进行股利分配的法律和法规限制以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重要因素,决定是否分配股利及分配的方式和具体数额。本公司的所有股东对股利分配具有同等权利。本公司股利分配形式包括现金和股票。 本公司的财务报表除应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外,还应当按本公司境外上市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本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时,以前述两种财务报表中税后利润较低者为准。 本公司在2004年发行H股时,已在H股招股意向书中披露以下股利分配政策:本公司计划每年全体股东分派本集团可供分派年度利润(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确定)约25%作为现金股息。实际分派予本公司股东的股息金额,将视乎本集团的盈利及财务状况,经营需要及资本需求,以及本公司股东批准末期股息而定。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根据本公司于2005年5月26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4年末总股本603,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派2004年现金股息每股0.2元(含税),共计120,600万元。上述现金股息已支付完毕。 2、根据本公司于2006年6月20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5年末总股本603,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派2005年现金股息每股0.12元(含税),共计72,360万元。上述现金股息已支付完毕。 3、根据本公司于2007年6月26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6年末总股本603,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派2006年现金股息每股0.04元(含税),共计24,120万元。上述现金股息已支付完毕。 4、根据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股东会议和H股股东会议决议,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约为486,580万元,其中,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约331,650万元(即每10股分配5.5股红股),已于2007年10月15日分配完毕;所余可供分配的现金股利约为154,930万元,根据公司2007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的决议,按照每股0.1658元,向截至2007年12月11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分配,并于2007年12月24日派发。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股东会议和H股股东会议分别以特别决议方式批准。对本次发行前可供分配利润分配的分配方案如下: 1、本次A股发行的股东不享有本集团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2、本集团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可供分配利润,部分按面值以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数额为3,316,500,000元,即每10股分配5.5股红股。 本集团截至2007年6月30日的可供分配利润扣除上述分配之后,将以现金股利方式派发,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实施。 上述可供分配利润将基于本集团截至2007年6月30日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计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两者中的孰低者。 3、自2007年7月1日起至本公司本次A股公开发行前一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在本公司A股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享。 根据上述分配方案以及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截止2007年6月30日,本集团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约为486,580万元,其中,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约331,650万元,已于2007年10月15日分配完毕;所余可供分配的现金股利约为154,930万元,根据公司2007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的决议,按照每股0.1658元,向截至2007年12月11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分配,并于2007年12月24日派发。 十一、本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共有55家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子公司,简要情况见下表所示: 中海集运控股及参股子公司一览表(见附表) 注1:HK$ 指港元;USD 指美元;CYP 指塞浦路斯磅;JPY 指日元;AUD 指澳元; 注2:本表所列一年一期财务数据为各公司母公司报表数据; 注3:中海集运收购其他股东持有的八大片区公司(指中海集运大连、中海集运天津、中海集运青岛、中海集运上海、中海集运厦门、中海集运广州、中海集运深圳和中海集运海南)股权后,其将持有该等公司100%的股权,且其将直接和间接拥有湛江公司、中山公司、江门公司、防城港公司、汕头公司、秦皇岛公司、连云港公司、泉州公司、福州公司、营口公司、丹东公司、锦州公司、日照公司、江苏公司、湛江公司、威海公司、东莞公司、重庆公司、长沙公司、九江公司、芜湖公司、武汉公司、南通公司、张家港公司、上海浦海、龙口公司、烟台公司和上海浦海香港28家公司100%的权益;中海集运收购中海集运海南股权,且中海集运海南收购中海船务代理持有的海口公司10%股权后,中海集运将间接拥有海口公司100%的权益。该等收购正在办理过程中。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前述股东大会授权作出的决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用途: (一)订造集装箱船舶 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88亿元将用于支付2007年至2010年国内订造8艘集装箱船舶及境外订造8艘集装箱船舶的资本开支。 (二)收购与集装箱运输业务相关资产 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20亿元拟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集装箱运输业务相关资产的收购。本次募集资金拟收购与集装箱运输业务相关资产的类别为企业股权,主要包括收购中国海运所拥有的码头企业股权、中国海运所拥有的集装箱租赁、制造以及相关产业的企业股权。收购完成后,将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减少关联交易。 (三)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1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以改善本公司财务状况,满足本公司战略发展和运营需求。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和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多于以上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则多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果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则将以自有资金及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当募集资金出现闲置时,本公司将本着稳健运营的方针,结合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采用安全性高的短期国债或银行存款等形式管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本集团现有的核心业务,其实施将提高集装箱运输的运力,扩大现有远洋运输船队实力,同时有利于本集团向集装箱运输业务相关行业扩展,适当延伸产业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加强本集团核心业务的持续发展能力,突出和提高本集团核心业务的竞争能力,并将进一步提升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巩固行业地位,增强市场影响力,使本集团整体盈利保持较高的水平。 第四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外,投资者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的风险。全球集装箱航运业务的竞争十分激烈,预期集装箱航运业的竞争压力在未来仍将持续。行业竞争可能导致运价或运量降低,从而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业务季节性变化的风险。本集团业务具有季节性的特征。本集团的营业收入和收益一般都在每年的上半年较低而在下半年较高,而本集团的部分成本属于固定性质,无法做出季节性调整。因此,业务的季节性波动将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二)公司自身风险 1.汇率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大部分业务及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主要为美元结算),相当数量的运营资产以外币计价,从长期来看,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较大,可能对本集团的资产价值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利率上升的风险。本集团截至2006年底外币借款大部分采用浮动利率制。国际货币市场利率的上升将提高本集团的财务成本。同时,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8月至2007年9月底连续6次加息,累计提高贷款基准利率达1.44%。若未来基准利率进一步上升,不仅将提高本集团已有浮动利率人民币贷款的财务成本,而且也会增加未来银行新贷款的财务负担。 3.关联交易的风险。本集团与中国海运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签订了多项供应及服务协议。这些供应和服务对本集团业务及运营非常重要。倘若上述供应及服务协议的重要条款遭终止或被更改,而本集团不能立即替换这些产品或服务,则本集团的业务和经营将会受到影响。 4.保险保障不足的风险。尽管本集团已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但此等保险是否能足以保障所有本集团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所可能导致的损失存在不确定性。 5.人力资源的风险。如果本集团失去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又无法聘请和挽留足够的富有经验的人员,可能会对本集团的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6.信息系统的风险。如果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作或有效运作,这将影响本集团发出、控制、管理及追踪有关集装箱、货物订舱及其他客户的数据及资料的能力,进而对本集团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控股股东控制风险。中国海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A股发行后,其仍持有本公司约47.89%的股权,并能对本公司的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而中国海运的利益可能与部分或全部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一致。 8.安全方面的风险。本集团的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存在发生搁浅、火灾、碰撞、沉船等各种意外事故的可能,并可能因此造成损失或引致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则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9.经营业绩和毛利率波动较大的风险。受全球集装箱运输市场供需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运价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可能发生较大波动。如果相关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以及与之相关的营业毛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不利影响。 (三)政策法律风险 1.监管政策和法律的变动导致的风险。若我国或者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和机构对航运业有关政策、法律、公约以及标准和规范进行修改或制定和实施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等,本集团可能会受到某种程度的不利影响。 2.船舶滞留风险。本集团的远洋船舶在多个国家的港口和海域航行。若本集团船舶被指控违反港口国或航行海域所属国的法律或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可能会被港口国或航行海域所属国有关机关临时限制离境或扣押,导致船舶滞留,使本集团遭受损失。 3.环保政策和法律的改变导致的风险。本集团的航运业务受我国以及有关港口国、船舶航行海域所属国的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制。近年来,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增强,各国对环境问题日益重视,普遍加强了环境监管,并可能通过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这对本集团可能会有不利影响。 4.税收政策风险。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并对应纳税所得额、税收优惠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如国家对所得税征收的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此外,若政府征收"燃油税"政策这一政策适用于航运业,本集团总体经营成本可能有所增加。 5.美国航运法下的特殊风险。美国航线是本公司最重要的航线之一。如果美国海事委员会撤销本公司目前享有的运价可于公布后立刻生效的权利。本公司调整美国航线运价的能力受到限制,可能削弱本公司在美国航线的竞争力。 6.船舶在特殊情况下被政府征用的风险。本集团的船舶航行于多个国家的港口和海域。若本集团的船舶在特殊情况下被有关国家征用或以低价租用,本集团的业务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的风险 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88亿元将用于订造集装箱船舶。考虑到集装箱航运业的周期性市场波动,未来市场的运力、运量和运价等因素目前难以准确预测,订造船舶的投资回报水平可能低于公司预期。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0亿元将用于集装箱运输业务相关资产的收购项目。该等收购可能因审批、谈判等存在困难,而无法及时实施,从而可能对本公司的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可能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则有可能导致本公司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 (五)其他风险 1.两地上市的风险。本公司实现两地上市以后,由于境外股票市场与国内市场受不同因素的影响,使得本公司H股股价和A股股价存在差异,而境外资本市场的波动、本公司H股交易价格波动等因素有可能影响本公司的A股价格(反之亦然)。如果发生不利影响,则可能导致投资者受损。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A股和H股为不同类别的股份,涉及某类别股东利益的一些特定事项需要召开该类别股东会议,由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和批准。H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其表决结果,可能对A股股东产生一定影响。 2.股票价格风险。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受国家宏观政策、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心理、本公司H股股票价格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着股票的市场价格低于投资者购买价格的风险。 3.自然条件的风险。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航道变化和水下的复杂情况等会对本集团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集团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其他重大事项 (一)多哥洛美无单放货案 2003年9月至2003年12月期间,本公司承运的从多哥洛美到远东的140个集装箱的棉花先后被无单放货。2004年底,原告Companie Malienne Pour Le Development Des Textiles 在多哥洛美法院以无单放货为由对本公司提起诉讼,起诉金额为1,505,108,169西非法郎。目前,该案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书面答辩程序,多哥洛美法院将于2007年10月19日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本公司已对此案预提了2500万元人民币的预计损失。 (二)巴基斯坦人身伤亡案 2006年7月3日,本公司承运的重箱CCLU6405939在起运港宁波装船,运往目的港卡拉奇。提单记载的本公司的责任区间为宁波集装箱堆场至巴基斯坦卡拉奇集装箱堆场。货物抵达目的港后,于2006年8月4日交付收货人,并由收货人安排拖车,将该集装箱从卡拉奇QASIM码头集装箱堆场拖至收货人工厂。在陆路运输过程中,该集装箱从拖车上滑落,砸向行驶于该拖车旁边的一辆轿车,导致车上两人全部遇难身亡。其中一名死者的家属于2007年7月13日在卡拉奇高等法院向包括本公司在内的6名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金额约为3,311,258美元。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三)"向茂"轮碰损汕头港码头案 本公司光租船舶"向茂"轮于2006年4月9日在靠泊汕头港珠池港区5号泊位过程中与码头发生碰撞,造成一定损坏。汕头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日在广州海事法院向本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赔偿此次碰撞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1)珠池港区5#泊位损害情况的检测费用及修复费用共计753.34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2)珠池港区5#泊位的营运收益损失333.0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3)诉前证据保全申请费用2.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4)其他所有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5)保留追加其他诉讼请求的权利。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由于该案属于保险承保范围,即使本公司须承担赔偿责任,亦不会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第五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也可到本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本次招股书全文和其他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8:30-11:30,13:30-16:30。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