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公告书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集运"、"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并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47号文核准。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209号文批准。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12月12日 3、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4、股票代码:601866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1,683,125,000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2,336,625,000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承诺:"自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持有的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也不由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700,988,000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1,635,637,000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自2007年12月12日起上市交易。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联席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 CHINA SHIPPING CONTAINER LINES COMPANY LIMITED 3、注册资本: 934,650万元(本次发行前) 4、法定代表人:李绍德 5、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27层 邮政编码:200122 6、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国际船舶运输(含集装箱班轮运输),集装箱制造、修理、租赁,船舶租赁,自有集装箱、自用船舶买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7、主营业务:集装箱运输及相关业务 8、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水上运输业 9、电话号码:8621-6596 6666 10、传真号码:8621-6596 6498 11、互联网网址:http://www.cscl.com.cn// 12、电子信箱:IR@cnshipping.com 13、董事会秘书:叶宇芒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 本公司目前共有董事14名,列表如下: (2)监事 本公司目前共有监事6名,列表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目前共有高级管理人员8名,列表如下: 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债券。 二、控股股东情况 本公司的独家发起人是中国海运,在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559,55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9.87%,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中海集团的批复》(国经贸企[1996]748号)批准,中国海运成立于1997年10月7日,注册资本为662,022.7万元,主要生产经营地位于上海,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之一。 中国海运通过下属子公司主要经营集装箱运输、油品运输、干散货运输、旅客运输、特种货物运输五大专业航运业务,并拥有从事码头经营、综合物流、船舶代理、环球空运、船舶修造、船员管理、集装箱制造、供应贸易、金融投资、信息技术等业务的多家陆上专业公司及境外企业。截至2007年6月30日,中海集团(指中国海运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包含本公司)旗下各类自有船舶365艘,总载重吨1,354万吨。目前,中海集团拥有的船舶载重量吨位居全国第二位,沿海货运量和沿海客运量居全国第一位,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国有特大型航运企业集团。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国海运合并总资产为7,358,043万元,净资产为3,884,991万元,2006年度合并净利润为335,312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众华沪银审计。 截至2007年6月30日,中国海运合并总资产为8,951,583万元,净资产为4,179,404万元,2007年上半年合并净利润为188,997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资委。 三、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后、上市前股本结构 2、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十大A股股东持股情况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2,336,625,000股 二、发行价格:6.62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700,988,000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1,635,637,000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546,845.75万元。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07年12月10日出具了沪众会字(2007)第2909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24,659.4万元,其中承销费用23,202.7万元;会计师费用691.7万元;律师费用638.6万元;股份登记及上市费用126.4万元。 本次发行每股发行费用:0.106元(按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除以发行股数计算)。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522,186.36万元。 七、本次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2.761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与股本总数之比计算,其中净资产按本公司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未考虑2007年下半年的利润影响;股本总额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本次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277元(按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2007年经审阅的盈利预测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联席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联席保荐人基本情况: 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电话:(010)5832 8888 传真:(010)5832 8964 保荐代表人:罗民、吕晓峰 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方宝荣、张露 二、上市联席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联席保荐人认为,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对A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要求,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同意推荐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1日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公告书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27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公告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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