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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07年12月20日 08:42:59 中财网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
  本公司控股股东何学葵承诺:"自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此外,何学葵作为公司董事长承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7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且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绿大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50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100万股。本公司本次共发行2,10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420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1,680万股,发行价格为16.49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07]200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绿大地",股票代码"00220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68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12月21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已于2007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招股意向书摘要》,《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附录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已于2007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其摘要以及《招股说明书》全文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07年12月21日
  (三)股票简称:绿大地
  (四)股票代码:002200
  (五)本次发行后总股本:8,393.728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10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何学葵承诺:自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此外,何学葵作为公司董事长承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股东蒋凯西承诺:自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中,持有的50万股新增股份,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此外,蒋凯西作为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承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可流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公司股东Treasure Land Enterprises Limited、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北京歌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严文艳承诺:自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4、公司股东四川万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此外,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向询价对象配售的420万股股票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6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注:何学葵、蒋凯西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表可上市交易时间后,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予以部分解锁,其余部分继续予以锁定。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UNNAN GREEN-LAND BIOLOGICAL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何学葵
  注册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1-4
  邮政编码:650217
  联系电话:(0871)7279185
  传
  真:(0871)7279185
  董事会秘书:徐云葵
  互联网网址:www.yngreen.com
  电子信箱:yngreen@yngreen.com
  经营范围:植物种苗工厂化生产、观赏植物盆景、植物科研、培训、示范推广、技术咨询服务、绿化园艺工程设计及施工、园林机械、工艺美术品、花木制品、塑料制品、陶瓷制品的生产及本公司产品的销售(经营范围中涉及需专项审批的须批准后方可经营)。
  本公司主要从事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农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的永久居留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配偶关系、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
  三、公司股东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何学葵女士,是本公司主要发起人,目前持有本公司24,032,214股股份,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任公司董事长。何学葵女士为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理事、昆明市政协委员,曾被评为"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云南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昆明十大杰出青年"、"昆明市劳动模范"等,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8,623人,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100万股
  2、发行价格:16.49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420万股,有效申购为105,96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39637599%,超额认购倍数为252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680万股,中签率为0.1339531484%,超额认购倍数为747倍。本次发行网上不存在零股,网下存在200股余股,余股由主承销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34,629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1,735.43万元,每股发行费用0.83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其中:
  6、募集资金净额:32,893.57万元。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7]188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39元(按照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测算,全面摊薄)
  8、发行后每股收益:0.55元/股(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所载除2006年末资产负债表数据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外,其余数据均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200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公司2007年1~9月经营业绩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实现营业收入18,540.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6.93%,2006年1~9月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82.41%,2006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77.74%。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增长主要原因为:第一,云南省绿化工程市场需求增长强劲,云南大力推进省内城市群建设,全面启动"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积极推动昆明等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一系列重点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大大提升了对绿化苗木的需求;第二,公司于2006年储备的苗木逐步达到较佳销售状态,均衡投放市场,取得了良好的收益,为股东创造了较好的回报。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7年11月28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10、24、25楼
  电话:(0755)82492286
  保荐代表人:李迅冬 黎海祥
  项目主办人:罗凌文
  其他项目组成员:徐杰 廖禹 马俊华 魏赛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意见如下:"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股票上市条件,同意担任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附件一、2007年9月30日及上年度期末的比较资产负债表;
  附件二、2007年1-9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利润表;
  附件三、2007年7-9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利润表
  附件四、2007年1-9月的现金流量表;
  附件五、2007年1-9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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