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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传媒"、"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并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52号文批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216号文批准。 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出版传媒",证券代码"601999";其中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11,20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12月21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12月21日 3、股票简称:出版传媒 4、股票代码:601999 5、A股发行后总股本:550,914,700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40,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2,800万股股份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11,2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出版传媒 2、英文名称:Liaoning Publishing & Media Company Limited 英文简称:LP&M 3、注册资本:410,914,700元(本次发行前) 550,914,700元(本次发行后) 4、法定代表人:任慧英 5、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9号 6、经营范围: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编辑出版,出版物总批发、批发与分销、零售,印刷、复制,出版、发行、印刷物资购销,版权贸易和对外出版、发行、印刷贸易,互联网出版、发行,广告、会展、文化服务,境内外投资、资产管理与经营业务。 7、主营业务:出版业务、出版物发行业务、票据印刷业务和印刷物资供应业务。 8、所属行业:出版业 9、电话号码:024-23284236 10、传真号码:024-23284232 11、互联网网址:www.lnpmc.com.cn 12、电子信箱:fhw0509@sohu.com 13、董事会秘书:费宏伟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1)董事名单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2)监事名单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3)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二、控股股东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6日,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5号,法定代表人任慧英,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31,569.00万元,经营范围为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 本次发行后,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02,914,700股国有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73.14%。 三、股东情况 (一)本次A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注:SS代表State-own shareholder,指国家股;SLS代表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指国有法人股。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十大A股股东持股情况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40,000,000股 二、发行价格:4.64元/股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28,000,000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112,000,000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649,600,000元。 2、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2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岳总验字[2007]第051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31,694,544.47元,主要包括: (1)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23,988,000.00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775,000.00元 (3)律师费用:1,110,000.00元 (4)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费用:3,965,000.00元 (5)上市初费及登记费用:535,591.47元 (6)摇号及现场公证费用:12,000.00元 (7)印花税:308,953.00元 2、每股发行费用为0.23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617,905,455.53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18元(按照2007年6月30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155元/股(以公司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联系人:秦洪波、刘禹、汪家胜、李建、毛娜君、张特 电话:010-59734990 传真:010-5973497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609室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其A股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A股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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